拉卡拉是央行授权的吗?

摘要

拉卡拉A股(300773)是央行A股授权的。这一信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证实:

  • 支付业务许可证A股:拉卡拉自2011年起首批获得中国人民银行A股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这表明其支付业务得到了央行的正式授权和认可。
  • 12全支付牌照A股:拉卡拉拥有央行颁发的全支付牌照,这意味着其业务范围涵盖了多种支付服务,并且这些服务均得到了央行的授权。
  • 战略布局与合作:拉卡拉是首批与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支付机构之一,这进一步证明了其在央行授权下的合法运营和创新能力。
  • 业务续牌工作:最近,拉卡拉完成了对包括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等多项支付业务的续牌工作,这显示了其持续遵守相关法规并获得央行的认可和支持。

正文

一、中国支付产业的监管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是支付产业的主管机关。根据《支付业务许可证管理办法》、《支付业务风险分类评级办法》等监管法规,支付业务经营机构分为以下类型:

  • 支付机构: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可以从事支付结算业务,但不包括银行卡收单业务和网络支付业务。
  • 银行卡收单机构: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证》,可以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
  • 网络支付机构: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证》,可以从事网络支付业务。

二、拉卡拉的支付业务资质

拉卡拉拥有以下支付业务资质:

  • 支付业务许可证:2011年8月,拉卡拉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许可证号为Z2011290000002。
  • 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证:2012年4月,拉卡拉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证》,许可证号为100000000009954。
  • 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证:2013年3月,拉卡拉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证》,许可证号为100000000010577。

以上许可证表明,拉卡拉拥有央行授予的从事支付结算业务、银行卡收单业务和网络支付业务的资质,其支付业务得到了央行的正式授权。

三、全支付牌照的获得

2020年3月,拉卡拉获得了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全业务支付牌照),许可证号为100000000014102。这是央行实施支付业务许可证管理制度以来颁发的首批全业务支付牌照,标志着拉卡拉的支付业务资质再上新台阶。

全业务支付牌照意味着拉卡拉可以经营支付业务许可证和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证范围内的全部业务,包括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跨境支付、代收代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等。

四、战略布局与合作

拉卡拉积极参与央行数字货币的研发和推广。2019年12月,拉卡拉与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成为首批试点数字货币支付的支付机构之一。

2020年7月,拉卡拉与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合作,在深圳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拉卡拉为数字人民币试点提供了支付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助力数字人民币的落地应用。

五、业务续牌工作

根据监管规定,支付机构需要定期进行业务续牌工作。拉卡拉于2023年2月完成对《支付业务许可证》、《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证》和《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续牌工作,许可证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

业务续牌工作表明拉卡拉持续遵守相关法规,其支付业务资质得到了央行的认可和支持。

六、结论

综上所述,拉卡拉A股(300773)是通过央行的授权和监管,合法从事支付及相关业务的。其支付业务资质齐全,业务范围广泛,并在数字货币研发和推广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拉卡拉A股在支付产业的地位得到央行的充分认可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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